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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梅州市农林科学院2023年省级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
时间:2023-02-23 来源:梅州市农林科学院
      根据《广东省省级涉农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》(粤涉农办〔2020〕2号)和《关于印发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指引的通知》(粤涉农办〔2021〕1 号)文件要求,现将我院2023年省级涉农资金项目的实施方案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2月27日。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实施方案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农林科学院提出。书面材料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,并注明联系方式,否则不予受理。
 
联系方式:院科研管理部 黄静
联系电话(传真):0753-2333968
通讯地址:梅州市三角地富奇路151号(邮编:514071)



附件1:梅州市农林科学院 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任务表(市本级)
附件2:2023年省级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